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集體羞恥理論

這是中部一間頗負盛名、也是我眾多高中同班同學朝思暮想的女校(沒想到後來我的高中同學之一真的有人以教師的身分進入該所學校執鞭...)其校車上所漆之校名......如果我的記憶沒錯的話,在我那個年代似乎這兩個字的左邊應該都是"日"字,為何現在改成"囧"字?雖然說"囧"實為"光明、明亮"之意,但與"日"比起來一定還是太陽比較威。此外"囧"字在現代社會已被賦予新的意涵,而這所學校的管理風格似以"正經八百"的校風著稱(我沒有指學生,但也不是說學生就不正經八百),所以為何校車要漆上這種擺明會遭路人訕笑、指指點點之字樣實有疑義。此情況之發生,若排除遭該校學生拒絕50次的純情少男洩恨此原因之外,唯一合理的解釋唯有我那傑出的高中同學於其執教期間成功的征服該校所有掌管理職之人士。若真如此,此處只能用"狂賀"來表達我的敬意。

當然,這所學校校名之更動對我而言沒有啥太大的意義,但我有興趣的是,主導此種變更的主事者,其所想要傳達給當該校的學生(不論是校友或在校生)或是外界的訊息就逕是甚麼?捨棄美好的校名不用,改成這種笑名的動機在哪?一想到這個問題,就令我不禁聯想到為何很多國高中的體育服、制服醜到爆炸?還有一些相當有名的民間社團,其成員所穿著的制服也是俗不可耐,而且更有趣的一點是那些成員似乎不能到活動現場才換上醜醜的衣服,而是必須於在途期間即穿著它們晃來晃去。為何那些擁有醜醜"團體標章"的主事者不會想讓其成員擁有帥氣的制服,且似乎還規定他們必須穿著穿到街上去?針對此種現象,我提出"集體羞恥理論"試圖解釋之。

試想,沒有人願意穿著醜醜的衣服在街上晃,如果必須得穿醜醜的衣服在街上晃,走起路來也是頭低低,深怕被熟人瞧見。然而如果穿著醜醜的衣服在逛大街時,於不遠處看到有人也穿著醜醜的衣服、而且款式還相當類似,此時這兩個人應該會有無意識的走在一起。因為相較於各自走各自的,當兩套相近的醜醜衣服同時呈現時,個人人格受到批評的機率就會降低。當一個人獨自穿著醜醜的衣服而旁觀者進行評價時,其對於衣服的臧否直接會與著衣者之個人人格進行連結:他為何要穿醜醜的衣服?他的審美觀好像有問題。

但是當兩人以上都穿著類似、甚至相同醜醜的衣服出現時,旁觀者的臧否即會開始變動:為什麼那兩個人都要穿醜醜的衣服?是流行嗎?還是有啥特殊目的?換言之,當醜醜的衣服以複數型態呈現時,旁觀者臧否之觀點即容易從個人人格轉移至穿衣的動機等...且當數量越多時,移轉的程度越大,數量到達一定程度時,個人人格即容易從該批評中脫離。

因此,透過醜醜團體標章的設置,有助於該團體之凝聚。因為沒有人想獨自背負醜陋的團體標章於外界晃,當他一踏出門時,或許是一個人而得全部成受外界嘲諷之眼光。然當於不遠處看到同伴時,透過靠近可以降低歧視眼光的密度,兩個人即會自然而然之靠近,隨著人數的增多個人承受的壓力即減少,兩者之間呈現反比關係。當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變進,互動機率就會增高,在此種情況下,整個團體的凝聚力就會自然的提升。

然而如果團體標章很帥,會不會有同樣的效果?個人的推論是不會。每個人都想擺脫恥辱,但沒有人想失去讚美。當你穿著帥氣的服飾獨自在外時,眾人的欽羨眼光總是為你所獨佔;然而若有人跟你傳著一樣帥的衣服,欽羨眼光即會分散,甚至是從對於個人人格之稱羨移轉到服飾上。既然成員之間的靠近對於個人並沒有助益,穿著帥氣制服之個人想要獨享欽羨眼光都來不及了,怎捨得將其分享予他人。因此帥氣的團體標章對於成員之間的團結助益實小。

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終於有研究室了!!


終於有研究室了!!

想當初一升二時,抽研究室好像抽到2百多號,這種時候手氣背就算了,反正就算抽到很前面,三年級優先也輪不到我。但沒想到今年再抽,居然給我抽到247號...(我們學校有那麼多研究生嗎?)我本來以為三年級穩上,填志願時也亂填,結果沒想到換來的是...抱歉啦!!縱使是三年級,如果順位太後面、志願又亂填的話,也是沒有研究室的,這就是所謂填志願的藝術。媽的...什麼填志願的藝術!!

沒抽到時心中有點幹意,幹的不是研究生涯沒有研究室生活,而是我得每天扛著成堆的資料去法圖打論文。每天去法圖寫論文沒甚麼不好的,頂多繼退伍那一年被人稱為法圖的燈塔(幹...我還不是很燈塔,燈塔是不會移動的。我記得當時如果我習慣的位子被無知之人佔了,我不會很幹,頂多隔天早一點去佔回來。一位學長才是燈塔,他的位子果被佔了,他會仇視該名無知者,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辦法把位子要回來。)之後,再來一個啥可笑的封號。我幹的是我每天得扛著眾多的資料來回學校與住處,然我的愛駒
(受到壞朋友的慫恿...)又不是很方便可承載大量物品,又重又不方便是我最幹的一點!!!

我本來也沒打算要想辦法去弄間研究室,結果某一天去百樂門打算輔導失學少女時,恰好在門口遇到打完國軍on line剛下線跑來顧門口的少爺。少爺在玩國軍on line時就接獲政大的博班的邀請,所以與我這失意的小研究生相較可說是春風滿面。他一聽聞我的賽運之後,就拍著胸脯說:研究室很難嗎?哥哥生給你。 話才說畢,只見少爺拿起有美女圖案當桌面的手機,哼哼哈哈的開始找人聊天。七龍珠中的普烏花五秒鐘就可以睡飽...這很快嗎? 少爺花了兩秒就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說:搞定!!

但不虧是剛從國軍on line下線的,辦事情的扎實度還沒有從軍中轉到民間,本來許我的研究室不到五分鐘就煙飛灰滅了。少爺似乎不是很能接受這殘酷的事實,他說道:黃聖,孔明借箭花幾天? 我說:3天。 他又說:你先回家,我少某2天內幫你把研究室生出來。 話畢,他又拿起有美女圖當桌面的手機開始哼哼哈哈了起來。

我本不是很在意,不是我覺得少爺在豪洨(他又不是查理),而是我了解要無中生有的難度(就像寫論文一樣難)。在一個颱風天的夜晚,我正跟強姐在頂好研究甚麼咖啡喝了得去洗腎時,手機突然響起,少爺只說:甚麼話都不用多說,明天某時某刻請找某某人,他自然會許你一個研究室。 隔天,也就是今天,我循著少爺的吩咐找到了他口中的key man...歐...不...是key woman。唉,少爺怎不早說那個key woman是誰,害我居然穿得破破爛爛去見某公法新銳教授的得意門生,真是失敬!! 只見她說:sorry,因為某電玩大廠請我針對某主機的操作為分析,並打算依我的意見作為下一代主機研發之基礎,所以我只好加點班,好好研究一下,所以有點遲了。 大人物的謙虛與客氣,令我十份汗顏。 key woman又說:你這間研究室得來不易。 接著她就開始跟我分析起這間研究室怎麼來...大致而言,這是一個五角關係,從債權行為談到物權行為再從物權行為談到債權行為,聽key woman的解說,我剛好把民法中的財產法從頭到尾複習一遍。 不虧是得意門生,雖然專攻公法,但仍舊悠遊於民法之中而顯得遊刃有餘。

法律的權利義務交代清楚後,key woman將鑰匙交給我之後就趕去跟電玩大廠開會了。我踏進空無一人的研究室,盤算著該如何部置它,花了一個下午把書櫃與書籍等搞定,就誠如圖片所呈現的樣子。猛然一看才驚覺...唉...原來我也沒幾本鳥書。實應該把家裡的漫畫搬過來充充場面,順便開個研究大樓漫畫出租中心好了。總而言之這間研究室是許多人的付出我才得以使用,小弟對於此些人的奔波於此表達最高的敬意,也希望我這個位子不會很快就被要回去,起碼等我論文寫完(等論文寫完,這不是表明永遠不搬了嗎......)